关于开展重庆市长江大保护十周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05-07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十周年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成效,系统凝练创新成果与实践经验,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指导、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承办的“重庆市长江大保护十周年学术会议”拟于2025年10月举办,并同期发布《长江大保护十周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汇编》。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科研平台及优秀实践案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生态环境科技成果

1.范围:近十年来在长江流域(重庆段)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污染防控、资源循环利用、智慧监测等领域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或经国家级学会/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级别奖项成果(包括创新技术、装备、专利及标准等)。

2.要求:成果需具有显著创新性、应用成效及推广价值,并提供应用案例或数据支撑。

(二)生态环境科研平台

1.范围:国家级或省部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站等科研平台。

2.要求:需体现平台在长江保护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成效。

(三)优秀实践案例

1.范围:近十年来获国家级或省市级认定/表彰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案例、管理模式创新案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案例等。

2.要求:案例需突出实效性、创新性及可复制推广性,并附相关图片、视频等素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重庆市内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真实性: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涉密或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格式规范:

电子材料:按“长江大保护+【类别】+单位名称”格式命名(例:长江大保护+【科技成果】+单位名称)。

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内容须与电子版一致。

(三)征集流程及时间

1.材料准备:填写对应附件表格(详见附件1-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截止日期:2025年9月5日。

3.征集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shjxh@163.com(邮件标题格式:长江大保护+【类别】+单位名称,邮件正文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纸质版:邮寄至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地址: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20)。

三、成果应用

1.证书授予与成果推广:为入选单位颁发证书,入选成果将收录至《长江大保护十周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汇编》,并在学术会议期间发布展示。

2.案例宣传:典型案例将在学会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绍兴  023-89181953

                冉   康   023-89181952

电子邮箱:cqshjxh@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旁

 

附件下载:1.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表.docx

                    2.生态环境科研平台表.docx

                    3.优秀实践案例表.docx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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