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丰都县斜南溪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都县斜南溪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
2.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
(1)斜南溪口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治理库岸总长823.13m,主要包括新建护岸823.13m,新建坡顶步道823.13m,新建下河梯道3处,重建排水明渠1处。
(2)龙河清淤疏浚工程:龙河清淤疏浚工程起于龙河L4+000(距龙河口4km),止于龙河L10+100(距龙河口10.1km),全长6.1km,清挖河道淤积洲滩5处,清淤面积26.59万m², 清淤方量约53.20万m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iWMPRNh559kjrq0ImPB-Q
提取码:hrg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本次信息公开网页 附件1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iWMPRNh559kjrq0ImPB-Q
提取码:hrg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7784716532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凌樾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中路商业二路352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3609471853
邮箱:38076196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