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梅塞尔高纯电子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重庆梅塞尔高纯电子气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高纯度电子气体、医用气体、食品气体、混合气体、氦气等钢瓶及杜瓦瓶分装线,年70万瓶充装能力;配套建设氧、氮、氩、二氧化碳液态气体罐区,低温泵、气化器、气瓶处理等设备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物流中心;新建电子气体、特种气体仓库;新建外部管道接入及输送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梅塞尔高纯电子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tVM5fMMZZkfX9eCFBSXLg?pwd=abpq
提取码:abp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梅塞尔高纯电子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tVM5fMMZZkfX9eCFBSXLg?pwd=abpq
提取码:abp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科
电 话:023-40889068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382628833
邮 箱:844541780@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