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批准发布《酿酒发酵液制备污(废)水处理用液体生物质碳源》的通知

发布者: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6-06-23浏览量:79


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相关学术团体、行业组织:

为推进酿酒发酵液资源化利用,规范污(废)水处理用液体生物质碳源的生产与应用,提升污水处理过程的脱氮除磷效率,促进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由重庆蓝洁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南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酿酒发酵液制备污(废)水处理用液体生物质碳源》团体标准,按照《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行业专家评审一致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下载:《酿酒发酵液制备污(废)水处理用液体生物质碳源》(T/CQSES 42—2026).pdf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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