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相关学术团体、行业组织: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农产品领域碳足迹核算体系,推动柠檬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规范鲜食柠檬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方法与报告要求,提升产业链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能力,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檬泰柠檬种植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鲜食柠檬》团体标准,按照《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团体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行业专家评审一致通过,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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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鲜食柠檬》(T/CQSES 39—2026)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