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学〔2022〕8号的有关规定,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申报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柠檬》团体标准,经我会团体标准技术审查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审核论证,符合立项条件,并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现批准立项。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下载: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柠檬》项目申报书.pdf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