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编制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03-04浏览量:5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学〔2022〕8号的有关规定,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阁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科技大学申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编制指南》团体标准,经我会团体标准技术审查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审核论证,符合立项条件,并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现批准立项。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下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编制指南》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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