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环境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会的技术优势,健全我市各级各类环境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提高我市环境规划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从事环境规划工作的科研、技术和管理人员,现将《2017年度环境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欢迎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度环境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学会的技术优势,健全我市各级各类环境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提高我市环境规划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从事环境规划工作的科研、技术和管理人员,根据我市环境规划工作需要和学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梳理全市环境规划编制现状,摸清存在的主要技术规范问题,结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要求,明确我市各级各类环境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分析方法、成果形式等技术要求,制定环境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为建立统一规范的环境规划编制体系提供技术参考和建议,促进全市环境规划编制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区县(自治县)“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期评估编制技术指南》;(二)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三)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四)制定其他有关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三、承担单位
愿意承担技术指南编制任务的单位自愿向学会提出申请,负责起草各项技术指南,经学会审定后,由学会和编制单位联合发布。承担单位应熟悉环保规划,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重庆市区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文件。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单位优先。
四、经费
学会不提供经费资助,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完成编制工作。承担单位需要学会或环境规划专委会支持、协助的事项,由承担单位在申请承担技术指南编制任务时书面提出,经学会审定后,由学会与承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五、进度要求
2017年10—11月制定工作方案,征集承担单位;2017年12月—2018年2月形成各项指南征求意见稿;
2018年3月征求专家、市环保局相关处室、部分区县环保局意见,并修改完善;
2018年4月提交环境规划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学会审定后对外发布。
六、其他事项
原则上每个单位申请承担的任务不超过1项。允许2—3家单位联合承担一项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