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技术支持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工程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重庆龙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评审工作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
评审组组长:张文
副组长:高晓渝 何 强 张卫东
委员:环境工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评审组下设办公室,由戚红、黄太平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配合完成评审工作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办公地址在渝北区旗山路252号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办公室。
二、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范围:由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环科学会推荐,由工程所属单位申报,也可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及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运营等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并有相应证明。其中环境污染治理单位应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乙级证书,设计单位应持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证书,运营单位应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环保污染治理设备制造单位应有环保产品认证证书;2.是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公司下属单位、二级法人单位。
三、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的入选条件
1.工程采用的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2.工程采用的主体技术为: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环境保护技术;国内外先进实用、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环境保护技术;
3.工程竣工后正常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已由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且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4.工程总体工艺设计科学合理,主要运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并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5.工程布局美观、整齐规范、施工质量优良、与周围环境协调;
6.运营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完整的运行记录,场地整洁有序,设施维护良好。
四、申报的重点领域
1.城市污水厂提标升级改造(脱氮除磷、高效曝气节能、废水资源化等)、污泥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及水体修复工程;2.冶金、电子、电镀、印染、皮革、酿造、造纸、焦化、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工程,重点行业氨氮废水(如氮肥、焦化等)治理工程;
3.PM2.5治理及监控工程,火电厂、工业锅炉清洁燃烧及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包括火电厂脱硫、脱硝工程,烧结机脱硫工程,火电、水泥等行业细微粉尘治理工程,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工程等),工业VOCs、POPs治理工程;
4.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5.铅、汞、镉、铬、类金属砷等主要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及土壤修复工程;
6.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防治工程;
7.典型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回收利用工程;
8.区域性特征污染物环境监测系统工程与物联网工程。
五、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和申报阶段: 2017年5月30日之前申报材料:
1.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申报表及工程简介;
2.技术及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工艺流程图及工程说明;
4.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运行期间的监督性监测报告;
5.工程验收报告;申报前一个月的工程运行记录(提供一周);
6.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工程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的证明材料;
7、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三张(附文字说明)。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报电子文件一份。经推荐部门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环科学会分会签署意见后,将材料报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评审工作办公室。
(二)评审阶段:2017年6月--9月底
评审流程:优质工程由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环科学会推荐,由工程所属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运营等单位单独或联合向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自愿提出申报。各推荐单位(区县环保局、环科学会)积极指导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从网上下载申报表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经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由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根据申报材料及现场评估后,向评审组进行推荐结审。1.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组织成立优质工程评审组,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评审组由行业专家、污染治理专家、以及环境管理业务骨干组成。
2.现场检查内容:
(1)听取申报单位对企业情况的介绍;
(2)听取工程承建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主要技术特点,设计、施工质量、运行、达标排放情况;
(3)考察工程运行现场;
(4)检查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原始记录,查阅有关文件及核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5)听取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的评价意见。
3.优质工程评审
(1)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评审组进行评审。
(2)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3)评审组根据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现场检查报告,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打分形式确定工程的评审综合得分。具体评分标准由评审组制定。
(三)结果表彰及公示发布阶段:2017年10月-11月底
1.对通过评审的工程名单,将在相关网上公示一周。2.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将向优质工程的申请单位授牌和发证。评选重庆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优质示范工程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3.对已获得优质工程称号的项目,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排放超标,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优质工程称号的决定。
(四)入选资料上报及推广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4月初
1.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称号的承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将由学会组织申报相应环保、发改委、科委、经信委等部门的科技项目及节能减排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向市内外环保技术应用的推荐推广工作。帮助寻求合作开发商进行推广应用。2.对通过评审的工程、业主、承建单位的简介,工程案例介绍(含图片),专家经典评语收录成专辑,国际交流开本,彩色精印,向外赠阅和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