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背景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25年团体标准制修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秉持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产业政策相悖。
申报标准应着眼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贴合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发展趋势,全面响应社会各界实际需求,以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革新,助力管理水平提升。
二、申报范围
(一)引领科技创新和满足市场需求的生态环境保护产品、工艺和技术标准:重点围绕重庆地区生态环境特点,研发适宜本地推广应用的标准。
(二)环境服务业市场需求的标准和规范:涵盖环境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营,环境评价、规划、决策、管理等咨询,环境绩效评估,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与检测,环境贸易、金融服务,环境信息、教育与培训等方面。
(三)重点领域:
新污染物管理:结合重庆化工、医药等产业特点,制定新污染物监测、管控相关标准。
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围绕重庆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碳中和实施路径等标准。
环境社会治理体系(ESG):探索构建适应重庆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需求的 ESG 评价标准。
(四)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从业者的职业标准:结合重庆本地行业人才培养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操守规范等。
(五)同时鼓励对国际标准进行对接与转化,以及其他涉及重庆生态环境领域的特色标准和规范。
三、申报要求
(一)标准选题:应确保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任何政府机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随时向学会提出立项申请,学会会员单位享有优先申报权。
(二)申请单位条件: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鼓励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三)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经费、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需提交《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也应一并报送。
(二)专家审查与公示:学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学会官网(https://www.cqsses.org.cn)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立项。
(三)标准编制工作: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确保标准符合重庆实际应用需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康
电话:023-89181952 18102398181(微信同号)
邮箱:cqshjxh@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附件下载: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doc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pdf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3月7日
